(历史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申报截止:
- 2035-12-31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谁能申报
整车制造企业、动力电池与电机电控供应商、充电网络运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点支持高能量密度电池研发、车规级芯片国产化、智能底盘产业化等关键技术项目,长三角区域企业可结合电驱系统、热管理部件等薄弱环节打包申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奖励额度根据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进度及评审结果分批确定。
怎么办
企业须提交技术路线图、量产时间表及知识产权证明,经属地初审、省级复核、部级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申报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流程按年度分批推进。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在“双碳”目标加速推进与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国家正系统性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长期竞争力。此规划目的在于打破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等瓶颈,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产业强国,尤其聚焦于动力电池、智能网联等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
政策核心支持涵盖三类主体:一是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整车制造企业,可申请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奖励,最高可达项目总投入的30%;二是深耕电池材料、电控系统等上游零部件的企业。若实现进口替代或突破“卡脖子”技术,可获阶梯式补贴;三是开展车规级芯片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获得研发投入的1:1配套资金支持。申报路径上,企业需通过省级工信部门预审后,经国家级评审认定,资金以“先实施后补助”形式分阶段拨付,强化绩效导向。
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核心区,企业应优先围绕本地产业链协同需求展开布局,例如上海的智能驾驶系统研发、江苏的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浙江的充换电标准试点,均可精准匹配政策杠杆。建议企业提前梳理技术路线图,组建跨领域申报团队,同步对接地方工信局的技术对接会。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0月20日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确立未来十五年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与行动纲领。该规划以财政激励为杠杆,推动整车制造与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加速道路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巩固我国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式与适用对象
• 支持方式:奖励
• 适用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整车制造企业、动力电池与电机电控核心供应商、充电网络运营主体
• 适用产业:覆盖所有产业,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配套领域
• 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方向
• 高能量密度电池研发
• 车规级芯片国产化
• 智能底盘产业化
• 其他关键技术节点的工程化与规模化应用▎ 申报流程
• 企业需提交含技术路线图、量产时间表、知识产权证明的完整实施方案
• 经属地发改或工信部门初审 → 省级部门复核 → 工信部组织部级专家评审
• 资金按项目成熟度分批次下达▎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独立核算、信用良好的工业企业
• 项目须具备明确的技术先进性、产业化可行性与自主知识产权基础
• 方案须体现与国家“双碳”战略及《规划》目标的契合度▎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建议(长三角)
• 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已形成较完整的新能源汽车配套生态
• 建议企业聚焦电驱系统、热管理部件等薄弱环节开展技改
• 主动对接地方新兴产业专班,将研发投入与产能爬坡计划打包申报▎ 政策服务支持
• 服务类型:提供主体,说明
• 政策匹配测算:办厂易平台,基于企业画像提供适配度分析
• 申报辅导:办厂易平台,提供全流程材料准备与流程指导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附注说明
•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文号:国办发〔2020〕39号
• 政策原文可通过政府官网查阅,本解读不替代正式文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