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 发文单位:
- 科技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中央财政每年通过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投放巨额研发资金,为堵住经费管理漏洞并提升投入产出比,科技部与财政部正构建一套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框架,核心目标在于让每一分财政科研支出都经得起合规与绩效双重检验。
从适用边界看,无论是装备制造、新材料还是电子信息领域,凡承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均须接受申报审查、过程巡查、结题审计与信用评价的全链条监管。企业若成功立项,不仅要按合同节点推进技术攻关,更要在财务端建立专账核算与辅助账簿,确保国拨资金与自筹经费分账管理,随时配合专项审计、随机抽查及数据汇交,任何虚假申报或违规挪用都将直接关联后续申报资格。
长三角制造业集群中,不少专精特新企业已深度嵌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面对趋严的监管态势,事前合规比事后补救更为关键。建议企业在项目征集阶段就组织技术、财务、法务三方会审申报材料,立项后按季度开展经费自查与里程碑对标,尤其注意劳务费、设备费与间接费用的比例红线。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科技部、财政部【文 号】国科发政〔2015〕471号【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科技计划项目,招商引资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由科技部、财政部发布(2015-12-29)。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