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
- 2019-04-07
- 发文单位: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谁能申报
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全产业企业,需满足财务规范、环保达标与社保合规等基础条件;长三角等产业集聚区建议结合市场占有率、专利布局、研发占比构建梯度申报体系。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普惠政策如税费减免自动兑现,专项申报项目(如融资贴息)按实际发生额及地方配套政策支持,具体比例由属地工信、金融监管部门核定。
怎么办
通过属地工信部门或金融监管窗口主动申报资质认定、融资贴息等事项;申报材料须提交至指定窗口,时间节点依据各地年度申报通知执行;享受“免申即享”政策的企业无需提交材料,系统自动兑现。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中小企业作为产业链的毛细血管,其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就业、创新与区域经济韧性。面对外部环境波动与内部成本压力叠加,国家亟需通过系统性制度供给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用地难、创新动力不足等深层堵点,推动其从“生存型”向“成长型”跃迁。
政策重点在于构建精准化支持体系,对年营收在5000万元以下、处于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专精特新培育路径上的中小型制造企业给予实质性扶持。企业可申请专项技改补贴,最高覆盖设备投入的30%,且申报流程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政务平台“一网通办”,实现材料在线提交、审批进度实时可视。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20%的税收激励,并获得地方政府联合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定向投资机会,尤其鼓励聚焦工业母机、高端传感器、新材料等“卡脖子”环节开展攻关。
在长三角地区,建议企业主动对接本地工信部门发布的“细分领域冠军培育清单”,梳理自身技术积累与供应链位置,优先申报具备区域协同优势的联合攻关项目。对于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已获专精特新认定的企业,应提前准备知识产权清单与第三方审计报告,以提升申报成功率。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4月7日联合印发,是国家级综合性纲领性文件。中小企业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载体,长期面临要素成本攀升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叠加的双重压力。本政策旨在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系统破解制约其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通过制度性供给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 核心内容▎ 制度供给三大维度
• 经营成本端:全面排查并清理违规涉企收费;落实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 信贷可得性端:引导商业银行重构风控模型;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
• 转型赋能端:依托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放技术研发、数字化转型诊断、管理咨询等共享资源▎ 政策兑现双轨路径
• 普惠免申即享:常规税费减免随纳税申报自动兑现
• 专项主动申报:资质认定、融资贴息等需向属地工信、金融监管窗口递交专项材料▎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覆盖国民经济全门类产业
• 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市场主体
• 无论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均在扶持范畴▎ 基础合规要件▎ 区域协同建议(以长三角为例)
• 优先梳理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专利布局、研发投入占比
• 形成梯度培育的申报梯队
• 建立与属地经开区、高新园区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及时掌握省市配套细则及申报窗口期▎ 政策效力特征
• 项目:内容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文号:无公开文号
• 支持方式:其他(制度性供给为主)▎ 服务渠道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支持:办厂易政策研究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