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科技部
谁能申报
中央预算单位中拟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家级研发平台,须满足单台套价值达到规定标准(具体标准依据科技部后续配套细则执行),并在采购前提交存量设备台账、年均使用机时及共享记录。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重点在于通过查重评议限制重复购置,推动现有设备高效利用,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验证与中试需求。
怎么办
申购前须完成跨单位、跨系统功能比对与使用状况核查,报送本单位同类设备存量、年均使用机时及对外共享记录;对年均使用机时低于规定阈值的单位,原则上限制新增购置。政策长期有效,适用于所有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项目。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科研资源重复购置问题在部分中央级单位中逐渐凸显,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也影响了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为优化科研投入结构,避免“各自为政”式设备采购,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前置审查与动态评估,提升重大科研装备使用的协同性与共享率。
此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凡涉及中央级科研机构、高校及重点实验室新购单价超过500万元的大型科研仪器,必须先进行查重评议。评议由科技部牵头组织,重点核查同类设备是否已在同类机构或区域内存在,是否存在重复配置风险。符合条件的企业若已具备相关研发能力,可通过联合申报方式参与共建共享平台。获得设备使用优先权;同时,对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且具备开放共享意愿的单位,可申请财政补贴支持其设备维护与开放服务成本。关键在于,企业需主动对接所属区域的科研资源共享枢纽,将自身技术攻关需求与现有公共设施精准匹配,实现“以用促建”。
对于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而言,尤其应关注本地已建成的区域性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如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区等节点资源。建议企业提前梳理研发项目中的核心检测环节,评估是否可通过共享而非自购设备实现突破。尤其在高端材料分析、精密测试等领域,合理利用已有资源不仅能降低初期投入,还能加速成果转化。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为加强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源头遏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与资源闲置,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跨区域、跨单位开放共享,财政部、科技部于2019年1月8日联合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建立中央预算单位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前置查重评议机制。
该制度面向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采购的单位,覆盖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旨在提升科研资源配置效率,支撑产业技术创新需求。
▎ 核心内容▎ 查重评议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中央预算单位中拟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研发平台等主体
• 设备门槛:单台套价值达到规定标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具体标准依据科技部后续配套细则执行)
• 评议环节:须在采购申报前完成跨单位、跨系统的功能比对与使用状况核查▎ 查重评议关键要求
• 申购单位须如实报送本单位现有同类设备存量、年均使用机时、对外共享服务记录
• 评议重点包括:设备功能参数匹配度、应用领域重叠度、区域内已有设备利用率水平
• 对已有同类设备且年均使用机时低于规定阈值的单位,原则上限制新增购置▎ 共享导向机制
• 倒逼存量设备向制造业企业、中小企业、产业创新联合体等社会用户开放
• 鼓励通过委托测试、联合攻关、设备租赁等方式实现轻资产研发
• 支持长三角等产业集群区对接中科院院所、双一流高校及省部共建实验室的共享设备资源▎ 申报条件
• 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资金
• 设备属于《国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目录》或符合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范畴
• 申购前已完成本单位设备台账填报,并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查重评议申请
• 提供近一年设备使用效能佐证材料(含机时记录、共享服务合同/凭证等)▎ 政策影响▎ 对科研单位的影响
• 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提升存量资源使用效率
• 推动建立校际、院所间设备共享协作机制
• 促进科研仪器开放服务纳入绩效考核与资源配置评价体系▎ 对制造业企业的价值
• 可就近调用国家级平台高精度检测、中试验证等能力
• 降低自主研发过程中的设备投入与运维成本
• 加速技术验证与产业化落地周期,尤其利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高技术领域▎ 政策实施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财政部、科技部
• 文号:财科教〔2019〕1号
• 施行日期:2019年1月8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在线服务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解读提示
• 本办法属强制性前置审查制度,未通过查重评议的采购项目不得纳入预算执行
• 查重数据依托国家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统一归集与比对
• 地方财政资金采购不直接适用本办法,但多地已参照出台省级查重管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