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布日期:
- 2018-05-01
- 发文单位:
- -
谁能申报
适用于所有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及研发主体,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及一线科研人员,重点要求落实实验数据管理、合作方资质审查与研发经费合规使用等内控机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守信者在科技计划申报、创新平台认定中享有优先支持,失信者将面临限制申报、追回经费、取消评优等联合惩戒。
怎么办
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需建立全流程科研诚信档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作为项目申报、经费拨付、结题验收的前置条件,诚信记录将关联职称评审与财政经费审批。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随着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加速构建,科研活动的规模与复杂度持续攀升,学术不端、数据造假等失信行为频发,严重侵蚀了创新生态的根基。国家层面亟需通过制度化手段重塑科研伦理底线,推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的科技发展环境。
此次政策聚焦科研全流程管理,明确将科研诚信纳入项目申报、经费使用、成果评价和人才评定的硬性门槛。对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特别是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地方重大科技专项的制造企业,若在项目执行中存在虚假申报、篡改数据或侵占科研经费等行为,将面临项目终止、追回资金及列入信用黑名单等联合惩戒。同时,政策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科研诚信自查机制,对主动纠错并整改到位的单位可酌情减轻处罚,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申请科研诚信建设专项补贴,用于搭建伦理审查平台、培训科研人员合规意识。长三角地区具有大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尤其适合借力这一政策补足科研管理短板。
对于身处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制造业企业而言,建议提前梳理现有研发流程中的风险点,尤其是涉及跨部门协作或外部合作研发时的数据留痕与责任划分。可结合自身研发投入强度与技术攻关方向,评估是否具备申请诚信体系建设支持的条件。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国科研投入持续攀升,但论文造假、数据篡改等科研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已危及科技创新根基。国家层面系统部署科研诚信治理,旨在净化创新环境,保障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
▎ 核心内容▎ 全流程诚信管理机制
• 建立覆盖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及一线科研人员的全流程科研诚信档案
• 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作为项目申报、经费拨付、结题验收的前置条件
• 科研诚信记录与科技计划申报资格、财政经费审批额度、职称评审通道直接挂钩▎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 守信主体在科技计划申报、创新平台认定中享有优先支持通道
• 失信主体将面临:
• 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 追回已拨付财政科研经费
• 取消评优评奖、人才计划推荐资格
• 通报至全国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适用对象
• 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人员
• 科技型企业(含长三角制造业企业)
• 科技项目申报专员、人事管理人员、研发团队负责人▎ 关键实施环节(面向企业)▎ 风险高发领域
• 实验原始数据采集、存储与可追溯管理
• 产学研合作中合作方资质真实性审查
• 研发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归集与凭证管理▎ 合规建议
• 将科研诚信要求前置嵌入日常研发管理制度
• 在申报科技专项前,完成团队成员及合作单位信用背景排查
• 建立覆盖原始数据记录→过程留痕→费用归集→成果署名的全链条内控标准▎ 政策基本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文号:中办发〔2018〕23号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1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制度性规范(非资金补贴类)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影响▎ 对创新生态的结构性影响
• 推动科研评价从“重数量”向“重质量、重信用”转型
• 强化产学研协作中的契约精神与责任共担机制
• 加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科技资源配置新范式▎ 对企业能力建设的导向作用
• 倒逼企业健全研发内控制度与合规管理体系
• 提升企业在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中的制度适配性与风险响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