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发文单位:
-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谁能申报
高校、科研院所与科技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可申报,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底层科学问题攻关,要求前置化产学研合作,长三角等区域企业需梳理工艺、材料、测量等瓶颈问题形成科学命题。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额度上限,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强调提供长周期研发支持及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高端平台资源开放权益。
怎么办
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产业导向项目承接、国家实验室及大科学装置共建共享等渠道申报,政策自2017年5月31日发布起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在科技创新成为国家战略核心的背景下,国家推动基础研究从“跟跑”向“领跑”转型,目的在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源头瓶颈,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智力支撑。这一规划不再局限于单一技术攻关,而是构建覆盖前沿探索、交叉融合与人才培育的全链条支持体系,尤其聚焦于那些具备长期投入潜力、能引领未来产业变革的基础科学命题。
政策核心在于通过多元化资源倾斜,重点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及联合创新平台,尤其是布局在长三角等高端制造集群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前沿交叉研究中心。企业若参与共建研发平台或承担重大基础研究任务,可获得科研经费配套、项目申报绿色通道以及税收抵扣等组合激励;对联合申报且成果具备转化前景的产学研项目,还可申请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中试阶段投入。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早期科研成果团队,有望获得从立项到产业化路径的全过程跟踪服务。
对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企业而言,应主动对接本地高校的“双一流”学科资源,以真实技术需求牵引基础研究合作,提前布局材料基因工程、智能制造底层算法等方向。建议组建跨领域研发联盟,借助上海张江、苏州工业园区等创新枢纽的协同机制,提升项目申报竞争力。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由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国科发基〔2017〕162号),于2017年5月31日正式印发。该规划是国家层面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建设的顶层部署,旨在将科技创新链条向源头延伸,为制造强国提供底层科学支撑。
基础研究被视为产业创新的总开关,其突破直接关系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向与形式
• 重大科研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国家实验室共建:鼓励产学研协同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
• 大科学装置开放共享:面向联合体开放高端仪器与实验设施资源
• 自然科学基金产业导向项目:重点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底层科学问题攻关▎ 适用范围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体申报主体
• 支持方式:其他(含长周期研发资金支持、平台资源共享等)▎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以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体形式组织
• 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底层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瓶颈
• 鼓励长三角等区域企业梳理关键工艺、核心材料、精密测量等实际问题,开展前置化产学研合作▎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机遇
• 长三角制造业可依托苏锡常、杭甬温等地高校及中科院院所资源,推动产线经验转化为科学命题
• 企业通过联合申报,获得长周期研发资金与大科学装置使用权限双重支持▎ 实施机制
• 机制类型:具体路径
• 项目申报: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基金承接: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产业导向类项目
• 平台共建:与高校、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 有效期与执行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文号:国科发基〔2017〕1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