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 2012-09-12
-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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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江苏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在全球创新版图加速重构与长三角一体化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江苏省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着力打通本土制造业对接海外高端研发资源的通道,通过跨境创新协作推动产业技术能级跃升。
这一省级技术创新专项打破行业壁垒,面向全产业领域开放,制造业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只要存在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或共建海外实验室等实质性国际合作场景,均可参与申报。资金安排以奖励形式兑现,主要补助已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并成功实现成果转化或人才引进的企业。申报主体须提交规范的国际合作协议、清晰的技术路线图及知识产权归属方案,经专业评审后依据项目实际成效获得财政后补助。
身处长三角制造腹地的企业,当前可重点梳理与德国装备制造、日韩精密工艺及北欧绿色技术领域的合作线索,将产线智能化改造需求转化为联合申报的技术课题;缺乏海外资源的中小厂商,则可借助省内高新区、国际合作孵化平台提前对接,至少提前半年完善技术可行性论证与法律文本。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文 号】苏科技(2001)175号【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国际科技合作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由-发布(2012-09-12)。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