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01-08-05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江苏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江苏正加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与财政厅联合出台高技术研究计划的制度化安排,核心目标在于将财政创新资源精准导入具有产业引领性的前沿攻关环节,推动省内研发能力向关键核心技术纵深突破。
凡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行业边界并未设限,制造业主导企业尤为适合。通过评审立项的主体能够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按进度拨付,支出范围覆盖研发设备、原材料、检验检测及科研人员劳务等直接费用。项目采取合同制管理,从立项到结题需经历中期评估与最终验收,经费使用严格纳入专账核算。
对身处长三角的制造业企业而言,当前正是将产线升级诉求纳入省级高技术项目库的窗口期,建议提前将技改方案转化为可验证的研发课题,同步做好专利储备与财务科目规范。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文 号】—【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项目申报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01-08-05)。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