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发文单位:
- 山西省政府
谁能申报
山西省内拟申请或已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的企业,以及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的专家可作为适用主体,需符合国家两部委《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要求。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请于2026年9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已脱敏])或邮寄方式(太原市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邮编:030006)提交意见,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形成《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旨在规范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流程,统一技术要求与评价尺度,强化检验数据质量监管,支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 ▎ 征求意见安排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6日 ▎ 反馈方式 • 书面邮寄:太原市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邮编:030006 • 电子邮件:[邮箱已脱敏] • 反馈材料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 政策依据与附件 ▎ 主要政策依据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 ▎ 随附文件 • 附件1:《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格式) • 附件2:《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报告(样张)》(.doc格式) ▎ 政策适用对象 • 拟申请或已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 • 承担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任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 参与现场评审工作的资质认定评审员、生态环境技术专家 ▎ 政策定位与层级 • 项目:内容 • 政策级别:省级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发布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 文件性质:征求意见稿 ▎ 政策影响 ▎ 核心作用 • 统一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评审技术标准与操作流程 • 强化对检验设备配置、检定校准、人员能力、检验方法合规性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管控 • 提升检验数据真实性、可追溯性与公信力,服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 ▎ 实施衔接 • 本指南将作为山西省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执行依据 • 正式印发后,将替代现行不一致的地方性评审操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