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6—2035年)的批复(黔府函〔2026〕99号)
- 发文单位:
- 贵州省政府
谁能申报:黔南自治州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能补多少:具体补助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需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黔南自治州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作为重要的历史文化名村,其保护规划(2026—2035年)已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该规划目的在于保护“依山而建、聚族而居”的传统空间格局,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达43.32公顷。核心保护范围细致划分,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并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强调,在保护的同时,应深入研究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推动其活态传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保护规划》的实施。
一、 原则同意《黔南自治州三都自治县都江镇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
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43.32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上寨、中寨核心保护范围和下寨核心保护范围两部分,其中上寨、中寨核心保护范围东至上寨山脚步道,南至中寨村道,西至中寨寨脚,北至上寨水渠,面积为7.42公顷;下寨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入寨道路交叉口,南至下寨寨脚,西至下寨步道,北至后山山脚,面积为2.6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东至上寨后山,南至下寨,西至中寨田园,北至排场组,面积为33.30公顷。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
整体保护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依山而建、聚族而居”的传统空间格局,保护古建筑群、传统民居以及粮仓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
四、统筹好保护与发展。
你州及三都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加强历史文化名村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全力推动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实施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是怎雷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贵州省人民政府2026年9月11日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年报联系电话:0851-86892643 建议使用ie9及ie9以上内核浏览器、屏幕分辨率为1920*1080浏览市(州)、县(市、区)公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