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废止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 发文单位: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政策全文
关于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废止的公告作者:行政许可科点击率:
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项目地址:富阳区大源镇),建设单位: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金华兴胜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安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6月2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111202406210302。领证后项目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施工许可延期。现建设单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废止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机关受理后,向利害关系人送达《关于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告知函》,陈述申辩期限届满,未收到相关异议。该项目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111202406210302)予以废止,原施工许可证(含电子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咨询电话:0571-63155781特此公告。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0月21日中小关于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废止的公告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项目地址:富阳区大源镇),建设单位: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金华兴胜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安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6月2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111202406210302。领证后项目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施工许可延期。现建设单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废止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机关受理后,向利害关系人送达《关于大源安置房二期A区块南侧渠道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告知函》,陈述申辩期限届满,未收到相关异议。该项目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330111202406210302)予以废止,原施工许可证(含电子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咨询电话:0571-63155781特此公告。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