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技术创新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部分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27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摘要: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6〕7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现取消漳州瑞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6〕494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发布日期:2026-10-27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6〕7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现取消漳州瑞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严重失信、违法违规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企业,可以三年内再次申报。
请有关地市工信局及时通知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后续培育辅导工作。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附件:取消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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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部分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6〕7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现取消漳州瑞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取消部分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10-27。
政策原文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