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10-30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发文单位: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辽宁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智能制造、制造业升级
• 发布日期:2026-10-30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按照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实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辽宁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资产、征信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2.申报的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辽宁省内实施,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应已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需提供一个不超过8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主要展示智能工厂场景建设情况(尽量包含全部场景),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可为mp4、avi、mov、mkv、rmub。
二、 申报流程
1.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6年版)》(附件2),按照《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33),提供2026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登陆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
2.请于2026年11月16日前通过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各市(沈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4,请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列)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和跟踪管理等工作,并开展典型经验推广等工作,扩大示范作用。
三、 有关事项
1.各市(沈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关于20262026〕3号)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同时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工作,于11月20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步本地区全部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附件5)。
2.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诗蕾 024-86913469智能制造评估平台 010-64102844,[手机号已脱敏]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手机号已脱敏]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4.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5.本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28日附件下载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版).pdf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附件3 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5 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docx🎯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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