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1-02
- 发文单位: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文号: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浙江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
• 发布日期:2026-11-02各市经信局(宁波除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贯彻实施《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征集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6〕50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国消费名品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思路
加快落实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工作部署,聚焦国家战略所需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遵循“自主申报、优中选优、动态管理”原则,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征集打造一批优质企业品牌和特色区域品牌,央地联动持续加大对消费名品支持力度,强化消费名品宣传推广和标识应用,构建以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为主体的中国消费名品体系,助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二、 征集领域(一)面向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领域,征集一批具有较高产品创新力、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二)重点支持特定人群适用产品品牌,包括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等类别,并依据产品功能创新性和适用性差异化制定评价标准。
1.适老化产品。主要包括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监测穿戴设备、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等面向老年人品质生活需求的产品。
2.助残产品。主要包括轮椅、拐杖、假肢、矫形器、助行器(车)、移位机、人工关节、升降机、助听设备、助视器、义眼、助盲用品、护理设备等用于预防、补偿或改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身体功能减损的产品。
3.妇幼产品。主要包括为女性及婴幼儿两类人群提供日常护理、喂养、穿着、出行、玩乐、安全防护等适用功能的产品。
三、 征集方向(一)企业品牌。分为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
1.历史经典注重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悠久、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经典品牌。
2.时代优品注重产品竞争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质量过硬、美誉度高,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深远的优质品牌。
3.潮流新锐注重创意设计,是近年来出现的引领时代消费潮流的新兴品牌。
(二)区域品牌。产业特色鲜明、地域标识明显、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地方优势品牌,一般以“地名+产品/产业”命名。
四、 申报条件(一)企业品牌。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自主创建品牌,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1.产品创新力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领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国内外标准话语权。
2.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品具备一定的产值规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良好,国际化程度较高。
3.品牌影响力大。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较大,美誉度较高,获得国内外消费者较高认可度。
4.文化赋能力好。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的工业设计水平,与传统文化充分融合,品牌独特性强,文化赋能性好。
(二)区域品牌。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主导产业年产值20亿元以上,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
1.产业竞争优势明显。主导产业规模较大,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完备,拥有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数智赋能成效显著。主导产业发展模式成熟,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较高,产业转型路径可复制、易推广,产业链重要环节和关键技术创新突破。
3.区域品牌影响广泛。主导产业品牌价值内涵丰富,工业设计水平较高,文化传承创新成效明显,国内外影响力较强,培育一批特色优势鲜明的优质企业。
4.服务生态构建完善。主导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较为完善,金融、人才、用地、数据等要素保障有力,品牌发展管理服务集约高效,市场环境公平规范、竞争有序。
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民族地区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年产值应达到10亿元以上。
五、 工作要求(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并完成在线填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公共服务系统https://zgxfmpfz.miit.gov.cn)。其中,企业品牌加盖申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区域品牌加盖申报地人民政府公章,盖章后装订成册,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市经信局。已纳入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再重复申报。
(二)各市经信局对本地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于11月6日前报送中国消费名品推荐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以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省经信厅。
(三)省经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评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
(四)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品牌及重点企业,加大金融、人才等支持力度,加强消费品牌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和知名企业。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开展中国消费名品建设工作,发布实施中国消费名品标识使用规范,指导有关地方、行业协会组织名品企业和相关区域规范使用标识,每3年对名品企业开展评估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取消中国消费名品资格。
联系人:消费品处先彬艳,联系电话:0571-87058134;医药处皇甫文斌,联系电话:0571-87058224寄送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479号省行政中心8号楼1102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与历史经典产业处。
附件:1.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企业品牌).doc
2.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区域品牌).doc
3.中国消费名品推荐名单.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29日🎯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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