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 发文单位:
- 湖南省政府
谁能申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
能补多少:无具体数字,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湖南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为的是确保“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顺利进行。通告强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排涝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除非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同时,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人口迁入,并要求有关单位埋设界桩,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通告还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一点,强调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湘政函〔2026〕108号为保证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确需建设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 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占地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范围内人口。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
三、 有关单位应埋设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占地范围界桩,按有关规定全面准确调查登记该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
四、 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湖南省“十五五”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安保安造涝区)建设,为其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广大干部群众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确保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10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