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综合政策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及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方案》 意见的通知
- 发文单位:
- 浙江省政府
摘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直接在线反馈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邮箱:[邮箱已脱敏],邮件主题请注明“追溯工作方案意见反馈”。联系人:常辰,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所有浙江省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能补多少:无具体数字,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企业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并在线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制度建设,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制定了《浙江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及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方案》。该方案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目的在于通过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追溯效率。核心措施包括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流程信息化记录。适用对象为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建议方面,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企业应积极拥抱此政策,通过实施信息化追溯,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所有浙江省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能补多少?
:无具体数字,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并在线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政策原文来源:浙江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