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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商丘市政府
摘要:二、柘城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506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管工作。 三、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项目建设应按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乡村…
政策全文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柘政文〔2026〕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 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柘城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柘城县岗王镇等3个镇(街道)大李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506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8公顷,共计0.5087公顷(其中耕地0.50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
二、 柘城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506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管工作。
三、 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项目建设应按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乡村规划许可手续等。请柘城县政府切实履行批后监管职责。 附件: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商丘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常见问题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二、柘城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5069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和监管工作。 三、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项目建设应按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乡村…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6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商丘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8。
政策原文来源:商丘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