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政策申报期已结束或已失效,以下原文仅供历史参考。本页下方推荐同地区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也可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获取最新申报辅导。
市级土地政策
商丘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 枢纽)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商丘市政府
摘要:永城市人民政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枢纽)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6〕376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城港(区域物流枢纽)…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的转发通知,主送对象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审批程序性文件,不设企业申报主体,无申报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安排;用地范围、面积等具体指标正文未披露,以豫政土〔2026〕376号批复附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无需申报。项目建设单位按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及开工手续;拟参与码头运营、多式联运合作的市场主体可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对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商丘地处豫鲁苏皖交界,内河航运是当地补齐综合交通短板的重要抓手,永城港在河南港口体系中定位为区域性物流枢纽,其大青沟作业区一期码头明确按多式联运方向建设。此次商丘市政府向永城市转发省政府豫政土〔2026〕376号批复,标志着该项目一期码头的建设用地已走完省级审批程序,项目由前期谋划转入实质性落地阶段。\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建设用地批复的转发通知,属行政审批程序性文件。正文仅载明批复文号并要求遵照执行,无申报兑现口径,不含资金奖补、税费优惠等扶持条款;具体用地位置、面积等指标须以批复附件为准。对腹地企业而言,该项目的价值在于预期效应:码头建成投运后,永城及周边大宗货物有望通过水运与铁路、公路联运降低物流成本。\对长三角制造业和物流企业而言,建议将永城港视为布局中原市场的潜在节点,持续跟踪作业区后续招商、码头运营主体招标及多式联运线路开通信息;有意参与港口配套、仓储加工或联运业务的企业。可提前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对接,相关用地与合作条件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本件为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的转发通知,主送对象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审批程序性文件,不设企业申报主体,无申报兑现口径,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安排;用地范围、面积等具体指标正文未披露,以豫政土〔2026〕376号批复附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无需申报。项目建设单位按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及开工手续;拟参与码头运营、多式联运合作的市场主体可与永城市政府及交通、自然资源部门对接。
政策原文来源:商丘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