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
- 发布日期:
- 2012-09-11
-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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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苏州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苏州新近围绕高层次人才推出生活待遇保障机制,着眼于以城市服务软实力对冲一线城市竞争压力,为本地制造业升级储备关键人力资本。此举将人才安居、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纳入招商引智的配套体系,意在形成“以产聚人、以人兴产”的良性循环。
办法适用于经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领军人才、核心技术专家及高端运营管理人员,且面向全部产业开放。入选者按层级可获得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优惠、子女入学协调、定点医疗通道、城市通行便利等生活支持。用人单位需先为人才完成分类认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入库后,相关待遇依标准直接匹配,无需额外参加竞争性评审。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在延揽高端研发或智能制造人才时,宜将这项生活待遇作为薪酬包的重要补充,主动向人社部门了解认定目录与材料清单。建议企业建立核心人才的资质台账,在人才引进节点同步启动申报,避免待遇兑现滞后。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文 号】苏办发〔2010〕58号
【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所有人【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科技人才,高层次人才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由-发布(2012-09-11)。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