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修订后《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 发文单位:
- 威海市政府
谁能申报:威海市村属企业;能补多少:具体数字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怎么办**: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企业设立、解散、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还有收益管理和民主管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为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村属企业管理。新政策对村属企业设立、解散、经营管理、人事管理、收益管理还有民主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村属企业设立及解散需编制《项目计划书》,并经相应程序备案;村属企业需严格资金收支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严控非生产性开支;村属企业人事管理需参照“四议两公开”机制,主要人事任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村属企业收益管理需提取公积公益金后确定分配方案;村属企业民主管理需定期公开经营状况。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建议关注政策中关于资金收支、非生产性开支、人事管理还有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指导企业合规经营。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26-10-29发文字号:威农字〔2026〕60号所属单位: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开始实施时间:2026-10-29文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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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修订后《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威农字〔2026〕60号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农业发展局(社会事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村属企业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对《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威海市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试行)》(威农字〔2024〕67号)同时废止。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10月29日威海市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一、村属企业成立及解散1.村属企业设立,以及撤资、解散或合并等处置,须编制《项目计划书》,对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投资规模、资金规划、市场情况、管理模式、利益分配、承担风险及应对风险的对策等作出规划。2.对企业撤资、解散或合并等处置作出说明,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并报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并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3.遵循“发展所需、因需处置”的原则,对已设立但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和实际经营运作的村属企业,须进行解散或合并处置。出现资不抵债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处理。
二、村属企业经营管理4.严格资金收支管理。
村属企业执行“以企业为单位、实行独立账簿、独立核算、独立银行账户”的原则,必须建立财务收支预决算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财务联审联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平调企业资金,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外账、开设多头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坐收坐支。5.严控非生产性开支。严控车辆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差旅补贴、外出考察学习等非生产性支出,确因发展经济需要对外发生的费用,应坚持小额、必需、真实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由乡镇(街道)制定统一标准,企业按照生产所需和自身规模适当比例浮动。6.严格经营费用限额。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设定重大经济行为限额,限额以上的提交股东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限额以下的由村属企业自行决定。对突发限额以上的生产性支出,由企业负责人先行决定,事后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具体说明。7.严控债权、债务规模。一定额度以下的举债由村属企业自行决定,较大额度举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具体额度限额由乡镇(街道)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设定并实施监管。严禁出借资金、投资股市及期货市场、以本企业资产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 村属企业人事管理8.村属企业岗位设置、招聘方案、薪酬标准、绩效考核办法的确定,管理层参照“四议两公开”机制研究决定,非管理层及下设单位由企业管理层会议决定。9.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村属企业主要人事任免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任期原则上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同步。参股或实行发包经营的村属企业主要人事任免由企业自行决定,但承包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任期,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任期的,需经民主程序讨论决定。10.村属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制定年度绩效目标,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考核,根据村规模、经济状况和岗位职责等考核后进行奖惩兑现。村干部可到村属企业兼职,但不得重复领取报酬。
四、 村属企业收益管理11.村属企业在年终收益分配前,应结算兑现各业承包合同,准确核实全年收支,提取公积公益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决定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备案。12.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村属企业利润分配根据企业章程制定方案;参股或对外承包经营的村属企业利润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按约定比例分配。积累性收入、上级部门拨款等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五、 村属企业民主管理13.村属企业经营状况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公开范围,每年至少公开一次。村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业务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汇报一次经营状况。14.镇(街道)组织开展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应将村属企业纳入审计范围。村属企业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审计,严肃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群众公布。威海市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负面清单一、会计机构建设不规范1.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属企业负责人或其近亲属在村属独资或控股企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工作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在村属企业担任负责人。2.未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未进行明确规定。村属企业会计、出纳人员由同一人担任或承担对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会计工作中不相容职务未实行有效分离。3.村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不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
二、 会计制度建设不规范4.没有制订相应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内容简单或照搬其他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实际运营脱节,不能起到很好的管理和监督作用。5.会计制度内容只规范企业的几个环节,没有实行全流程监管和约束。6.会计制度条款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冲突或相违背的内容。7.会计制度制订后未有效实施,违反会计制度行为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置,会计制度形同虚设。
三、预决算管理不规范8.未制订具体生产计划,年初无预算,年底无决算。
9.生产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认定。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10.企业收入未及时送存开户银行,坐收坐支现金。
11.企业收入未全部纳入账内进行核算,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12.资金支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存在白条入账问题。13.货币资金未实行日清月结,未定期清点核对,账实不符、账账不符。14.企业内部人员因公借款未履行借款手续,公务完成相关费用报销未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15.违反规定出借企业资金给外部单位或个人。16.用企业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17.取得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存在伪造、变造问题。
18.取得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实际情况。19.不定期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报财务报表或提报虚假的财务报表。20.生产类企业未按规定实行成本核算,各类产品盈亏情况不掌握。
六、 开支审批不规范21.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村属企业赋权清单,村属企业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不明确,村属企业财务缺乏有效监管。22.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费用转移到村属企业列支,或将村属企业开支转移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列支。23.村干部在村属企业和村集体同时领取薪酬,报销与企业运营无关的差旅费等费用。24.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取得,存在优亲厚友、损害企业利益行为。25.工程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6.管理层以本人、配偶以及近亲属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
七、 经营管理不规范27.投资经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违法用地等以及其他与政府政策不相符的项目。28.承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或将承接项目违法转包。29.无偿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不向村集体交纳相关费用。30.村属企业对外承包未核实承包人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承包合同中未对企业资产使用、管理、保全、保值等予以明确规定,村属企业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承包到期后如何处置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31.村属企业不能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追缴。32.为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村办企业名义替政府举债融资。33.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形成坏账较多。
八、档案管理不规范34.财务档案未妥善保管,造成档案毁损、丢失。
35.财务档案借阅未履行规定审批手续,违反财务数据保密要求。
九、监管审计不规范36.未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底数不清。
37.未定期对村属企业开展财务审计,不能及时发现村属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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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2026-10-29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修订后《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