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发文单位:
- 渭南市政府
《2026年度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1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覆盖数字渭南建设、教育事业、低空经济、新型工业、民政服务、综合交通、农业农村及卫生健康等核心领域,全部由市级职能部门承办,计划完成时限集中在2026年5月至12月。政策明确要求所有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对外征求意见期不少于30天,并实行全过程记录与归档。市司法局承担监督指导职责,各县市区须参照制定本级目录。该目录是渭南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制度安排。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4月21日印发《2026年度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渭政办函〔2026〕31号),依据《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渭政发〔2021〕30号)要求,旨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程序约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该《目录》是渭南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清单,覆盖数字建设、教育、工业、交通、民政、农业、卫生健康等关键领域,全部事项须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
▎ 核心内容▎ 决策事项范围
• 全部14项决策事项均属《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范畴
• 涉及规划类文件为主,含中长期专项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及体制机制调整方案
• 所有事项均由市级职能部门牵头承办,无委托第三方代行情形▎ 法定程序要求
• 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
• 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天,并同步公布决策草案及起草说明
• 全过程记录与材料归档须严格遵照《渭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渭政办发〔2023〕20号)▎ 监督与执行机制
• 市司法局负责对承办单位程序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及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须参照市级规定,制定并公布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申报条件
• 本《目录》为政府内部决策清单,不面向社会主体开放申报
• 承办单位须为目录所列市级职能部门或派出机构,包括:市政府办(市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 所有事项须在计划完成时限前完成全部法定程序并形成正式决策文件▎ 政策影响▎ 对政府治理的影响
• 强化重大决策的制度刚性,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
• 推动决策过程全留痕、可追溯、可问责,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 教育、交通、民政等领域规划将直接影响后续财政投入、土地供应、项目审批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 数字渭南、低空经济、新型工业等新兴领域规划将引导产业政策制定与招商引资方向▎ 2026年度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事项名称,承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限,备注
• 1:“十五五”数字渭南建设规划,市政府办(市数据局),2026年9月30日,—
• 2:渭南市“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市教育局,2026年9月30日,—
• 3:渭南市“十五五”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6–2030年),市教育局,2026年5月31日,—
• 4:渭南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市教育局,2026年5月31日,—
• 5:渭南市“十五五”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市工信局,2026年12月31日,—
• 6:渭南市“十五五”新型工业发展规划,市工信局,2026年12月31日,—
• 7:渭南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2026年9月30日,—
• 8:渭南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民政局,2026年12月31日,—
• 9:渭南中心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市民政局,2026年12月12日,—
• 10:渭南市火葬区调整方案,市民政局,2026年12月31日,—
• 11:渭南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12月31日,—
• 12:渭南市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6月30日,—
• 13:渭南市“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12月31日,—
• 14:渭南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市卫健委,2026年12月31日,—▎ 实施保障
• 责任主体明确: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全程督办
• 时间节点刚性:所有事项须按计划完成时限倒排工期,不得无故延期
• 协同机制健全: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事项,由牵头单位组织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