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6-01
- 发文单位:
- 宜春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宜春市注册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项目须符合锂电新能源、中医药等主导产业方向,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能补多少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
怎么办
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发改委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申报需通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平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宜春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制度性改革和精准化支持为抓手,系统出台《宜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着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与政策可及性。 ▎ 核心内容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全面推行 “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 •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广 “拿地即开工”模式 • 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 压缩至最短 • 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 设立 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 • 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民营企业信贷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 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 •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 一次性30万元奖励 ▎ 申报条件 ▎ 主体资格 • 在宜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关系隶属本市的民营企业 •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 ▎ 项目要求 • 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宜春市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重点领域 • 技术创新类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实质性技术突破 ▎ 政策影响 ▎ 对企业的实际利好 • 政务服务平均办理时限压缩 40%以上 •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平均用时缩短至 30个工作日以内 • “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100%纳入清单管理 ▎ 对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 • 强化宜春作为赣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产业承载力与要素集聚能力 • 推动锂电新能源、中医药、智能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 支持类型:支持方式,执行依据 • 财政奖补:一次性拨付,宜政发〔2024〕8号 • 信贷支持:风险补偿+贴息,宜金监发〔2024〕3号 • 审批服务:全流程帮代办,宜审改办字〔2024〕5号 ▎ 实施时效 • 本措施自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5年 • 由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统筹,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