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新政 每家可享不低于5000元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发文单位:
- 岳阳市政府
湖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试行)》,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扩展至院校在校学生,覆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及在校学生四类群体;明确差异化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不低于5000元/家,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不低于10000元/家;要求市场主体省内首次注册且持续运营满12个月;依托‘湘易办’‘湘就业’等平台实现线上申领与系统核验,免重复提交材料。政策旨在提升创业政策直达性与兑现效率,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功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试行)》,全面升级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拓宽覆盖范围、统一最低标准、规范经办流程、强化数据核验,提升政策可及性与兑现效率。
▎ 核心内容▎ 补贴对象扩容
• 新增院校在校学生为申领对象
• 原有对象包括: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 所有申报主体须为省内首次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 补贴标准明确
•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按不低于5000元/家标准发放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院校在校学生:按不低于10000元/家标准发放
• 各地可因地制宜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已有政策遵循“对象从宽、标准从高”原则执行▎ 经办方式优化
• 线上渠道:通过“湘易办”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专区、“湘就业”小程序申请
• 线下渠道:前往当地人社部门或指定服务窗口办理
• 全面对接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材料自动比对核验,免于重复提交可系统验证材料▎ 申报条件
• 创业者须为政策明确的四类对象之一
• 创办主体须在湖南省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 市场主体持续正常运营满12个月(含)以上
• 属于首次创业,未享受过同类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影响▎ 覆盖能力提升
• 对象类别:运营时长要求,最低补贴标准
•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12个月,5000元/家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院校在校学生:≥12个月,10000元/家▎ 服务效能增强
• 推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模式
• 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支持全流程电子化申报与核验
• 持续升级线上补贴经办模块,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实施目标
• 激发全省青年创业活力
•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 构建覆盖更广、标准更明、兑现更快的一次性创业支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