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6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发文单位:
- 漳州市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25日批复同意漳浦县2026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核心地块编号为浦2026P01,面积2.8213公顷,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该宗地来源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与征收项目(闽政地〔2013〕785号、闽政地〔2014〕848号),属已征转国有建设用地。政策适用对象为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与资金监管要求的竞买人,实施须严格遵循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本次出让是漳浦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的重要安排,旨在强化居住功能与社区配套协同建设。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漳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25日批复同意《漳浦县2026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该批复依据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26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浦政地〔2026〕53号)作出,属市级土地管理类政策文件。
▎ 核心内容▎ 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 地块编号:浦2026P01
• 土地面积:2.8213公顷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土地权属来源: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为闽政地〔2013〕785号和闽政地〔2014〕848号▎ 实施依据
• 须严格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现行法规执行
• 本批复为原则性同意,具体出让程序由漳浦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申报条件
• 出让主体为漳浦县人民政府,受让人须符合国家及福建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资金监管等法定要求
• 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按约定时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落实等须符合合同约定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政策影响
• 本次出让系漳浦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类用地供应,有助于优化区域住房用地结构
• 所涉土地来源于省级政府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与征收项目,不新增用地审批环节
• 推动漳浦县中心城区及重点片区居住配套与社区服务功能同步提升
• 项目:内容
• 批复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
• 批复文号:漳政函〔2026〕××号(原文未列具体文号,以实际印发为准)
• 批复日期:2026年6月25日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政策层级:市级土地管理政策
• 适用区域:漳浦县行政辖区
• 关联省级批文:闽政地〔2013〕785号、闽政地〔2014〕8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