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9-20
- 发文单位:
- 肇庆市政府
谁能申报:肇庆市中心城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
能补多少:具体补贴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肇庆市政府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背景方面,市政府根据《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的实际办理情况,决定缩短规划期限并调整承办单位。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将规划期限由2026—2035年调整为2026—2030年,并将承办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适用对象为肇庆市中心城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建议方面,结合长三角制造业的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实际办理情况,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由2026—2035年调整为2026—2030年、承办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现将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附件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1《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2《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