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用字〔2026〕25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发文单位:
- 珠海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建设用地批复(征地批准信息公示),无申报主体与兑现口径,不涉及企业申领事项。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批准将南水镇国有农用地0.0695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具体费用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申报流程。有用地需求的企业可关注该地块后续供地公告及招拍挂安排,具体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经开区管委会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本件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珠海建用字〔2026〕25号),属于征地批准信息公开范畴,是政府内部用地审批链条中的一环,而非面向企业的产业扶持文件,无申报兑现口径。其背景是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逐级请示,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获批,体现了用地指标管理的规范流程。批复核心内容有两项:一是同意将经开区管委会属下位于南水镇的国有农用地0.0695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二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本件不涉及任何资金奖补、税收优惠或企业申领事项,无申报主体、无补贴标准、无办理流程。对长三角及珠海本地制造业企业而言,此类批复的意义在于信号层面:南水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获批。意味着片区后续可能有产业或配套用地供应,有扩产选址需求的企业可跟踪该地块的供地公告与招拍挂信息,具体供地方式、地价与准入条件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及经开区管委会后续文件为准。
一、 同意将你区管委会属下位于南水镇的国有农用地0.0695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069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