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6-10-16
政策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计量监管试点的批复
导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智慧计量监管试点的批复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你们关于申请开展智慧计量监管试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智慧计量监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二、试点区域。
政策级别:国家级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jls/art/2026/art_da17e0f67ad646a8a32917a495d216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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