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6-10-19
政策解读: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2号公布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
导读:质疑,并制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附件1)。三、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自收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一)报关单、出口货物合同、发票、证明货物流向的运输单据;
政策级别:国家级
政策类别:跨境电商
原文链接: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6/art_bd9c3f79b64e4700bede88d06edac2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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