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延续至今年底 最高可获10万元补贴
记者从京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京山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等人才,在京山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 根据政策,奖补对象为在京山市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毕业生、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上述对象须在京山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 补贴标准方面,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本科生及专科毕业生、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在京山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在京山中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协议项目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均采用住房消费券形式发放。奖补房源为京山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签订政府购房补贴协议、可正常办证的在售房地产项目且户型面积在100㎡(含)以上的房源(问题楼盘除外),具体楼盘项目由京山市住建局征集发布。 申请方面,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人才持证明资料和个人购房奖补申请向所在单位或镇、街道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单位或镇、街道提交资料报京山市人社局审核。申请材料包括《引进人才购房奖补资格认定审批表》;户口簿、结婚证(未婚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报告;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办理地点为京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510室,咨询电话:0724-7213718。 (张亚男 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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