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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讯2026-11-04

关于《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导读: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学校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关于《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克政办发〔2023〕52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克教规〔2022〕1号)实施后评估工作,重点对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学校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990-6230621 电子邮箱:[邮箱已脱敏]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塔河路102号(邮编834000,收件人:胡老师) 附件:1.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2.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解读说明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26年11月4日 相关文件: 附件1: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关于开展《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解读说明.docx 收藏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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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征求意见何时开始

2026年11月4日

意见反馈方式有哪些

电话、信函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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