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推进政务服务全面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6〕2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推进政务服务全面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推进政务服务全面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黔江区推进政务服务全面通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政务服务全面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6〕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践行“只进一个门,只找一家人”服务理念,坚持集约高效、统筹联动,推动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渝通办提质增效,全面承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迭代优化跨域办、预约办、集成办、帮代办等服务场景,坚决防止和纠正政务服务“面子工程”,加快提升我区政务服务体系能力,为打造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全面承接政务服务事项,严格统一标准规范 (一)维护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承接范围,全量承接发布区级事项。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区级政务服务部门,明确乡镇级事项行使范围,督促乡镇街道及时维护发布。准确配置事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窗口等信息,经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对外发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动态更新办事指南。市级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后,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因窗口地址、咨询电话、办理时间等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同步更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严格执行审查要点。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服务,严禁擅自增设或缩减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等。严格执行市级部门编制的标准化审查要点,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后台审批人员对同一事项的审核尺度与审查要点完全一致,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市级管控要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厅。对窗口未按照办事指南标准收件等问题,立即督促窗口整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规范承接下沉事项。全量承接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配置好窗口与服务资源,确保下沉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对于下级初审、上级审批的事项,企业群众只到下级申请办理,办理信息等由行政机关内部流转,不得让申请人“跑了区县大厅,又跑市级部门”。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对下沉事项审批质量把控,定期抽查事项审批案卷,核查是否按市级统一标准审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构建全面通办服务场景,更好实现“一次办成” (五)提质扩面网上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高度依赖现场检测环境办理外,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提供办理结果线上下载或通过邮政寄递送达等便利化服务。凡是能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得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或到窗口提交。增强数据共享复用能力,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以减证便民“免证办”的更好实效,提高全程网办服务能级。(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异地事项跨域办。推动就地收件直接办理,实现群众就近申请、数据在线核验、办理结果直接出具。在不改变审批权的前提下,推动异地代收属地办理,完善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联动机制,畅通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寄递渠道,通过区县代收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和乡镇互相代收,便利企业群众就近申请。对法律法规等明确必须到户籍地、注册地等属地线下办理的事项,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窗口服务预约办。按照市级统一规范全量接入全市统一预约叫号平台,整合本区多套预约叫号系统。乡镇街道原则上依托现有设备,使用全市统一排队叫号系统的“软叫号”功能,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乡镇街道,可以参考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自行实施。准确维护本区域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地址、人员、窗口等信息。实行“线上预约+线下通道”双轨并行,探索“预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周末办、上门办、中午不间断、适度延时等场景,满足多样化办事需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八)集中进驻“一门办”。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的部署要求,除涉密、特殊场地需求外(如需检疫检测实验室、车辆检测场地等),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归并整合至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各基层站所(如公安派出所、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等)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探索打造老城特色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大厅人流量、办件量等情况,合理划分法人、自然人服务区,按需设置功能区,据实整合办件频次低、窗口保障力量薄弱的服务窗口,避免资源浪费。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建设“企业之家”,一站式提供政策、法律、知识产权、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九)关联事项集成办。全量承接本区行使的“一件事”,各“一件事”牵头部门需与配合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一件事”全量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或适宜的服务场所。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负责统筹协调、咨询引导区级“一件事”的落地实施,指导乡镇承接乡镇级“一件事”。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保持与市级牵头部门高效对接,向市级牵头部门准确反馈窗口信息,熟练掌握12345热线知识库问答内容。以企业群众视角检验“一件事”联办效能,及时反馈“一件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一件事”不断优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红映窗口”帮代办。在政务服务全域开展“红映窗口”打造工作,组建红色队伍、构建红色空间、讲好红色故事。依托帮代办服务机制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业化帮代办人员,明确服务事项、工作职责、服务流程、责任边界,提供陪同办、引导办等服务。协同“141”基层智治体系,聚焦居家养老、户政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领域,为“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代理办等服务。对全程网办事项,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提供帮代办、兜底办服务,不得强制要求企业群众线上办理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全链效能监测,以评促改提升服务质量 (十一)建立有效评价机制。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真实感受,建立政务服务评价监测机制,综合运用“好差评”“民呼我为”、政务服务“码上监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数据和实地走访情况开展量化分析,闭环整改问题,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建立高频共性问题复盘改进机制,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办事体验。分行业、分区域对服务质效进行全景画像,实现以评问效、以评促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二)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构建区乡两级动态监测、风险预警、闭环处置、辅助决策的政务服务效能监管中心,实时在线监测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强化政务服务场所智能化管理,推动人员、窗口、设备等全链监管。探索开发政务服务数据分析智能体,融合监测预警、调度处置、复盘改进等能力,挖掘趋势规律,提升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精准性。(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三)建立多元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定期下沉政务服务场所、登录办事平台,检验办事服务质效。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参与政务服务监督。支持新闻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真抓真管落地见效 (十四)健全工作体系。认真执行《黔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管理办法》(黔江府办发〔2020〕72号)等工作制度。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区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全权授权首席代表,负责处理本部门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负责本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提出本区政务服务评价意见;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一名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形成以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牵头统筹、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五)规范服务指引。依托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规范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引。统筹政务公开专区、咨询导办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实现查政策、问政策、办业务一体联动。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每年集中清理线上线下已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对外服务时间、窗口顺序,清晰设置外围交通、停车场等标识标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派驻到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当年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呈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建立综合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体系,逐步推行行政办事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薪酬制度,强化人才培育、监督管理、工作激励、人文关怀。窗口工作人员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加强统一管理,探索向便民服务中心延伸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七)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参与的全面通办工作推进机制,项目化、清单化抓好落实。区财政局要将政务服务工作的系统改造、业务培训、设备运维、宣传推广、邮政寄递等经费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做好有关业务系统改造保障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第一时间传递利企便民服务信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鼓励开展试点示范,复制推广政务服务优秀案例。(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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