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规〔2026〕8号)政策解读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规〔2026〕8号)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实现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因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让专项资金精准直达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资金使用与我市试点工作开展相适应,切实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的依据 基于《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4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技术不足、转型路径不明确等问题,《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主要措施包括: (一)明确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依据企业数字化改造目标及实际投入金额,给予不同比例和限额的改造补贴,激励企业主动参与数字化改造。依据企业选择的不同档位“小轻快准”服务包,给予企业不同额度补贴,帮助企业破解数字化转型成本高、落地慢、适配差的难题。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购买智库支撑、平台建设、评测验收等关键服务,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方位支持。设立典型案例项目奖励,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项目进行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内“看样学样”。设置服务商奖励,对服务本市试点企业数量和成效达到标准的优质服务商进行奖励,鼓励服务商为试点企业做好全程指导和运维服务,培育专业化服务生态。 (二)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合规地拨付至试点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六章二十一条内容。总则部分,明确了文件制定依据和资金使用原则。工作职责部分,按照资金管理、使用的环节清晰划分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职责。支持范围与标准部分,包括常规型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补贴、“小快轻准”服务包补贴、标杆示范项目奖励、服务商奖励、典型案例奖励和政府采购支出6个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部分,分别规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发放严谨、公正、透明。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部分,明确了工信、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职责及监督检查要求,对申报主体、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规定相应处置追责措施。附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与有效期,可适时根据上级试点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并将原《管理办法》(齐政规〔2025〕4号)废止。办法配套附件,列明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通过上述措施,《管理办法》致力于解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资金和技术难题,推动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 原文件下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齐政规〔2026〕8号)政策解读 文件地址:/qqhe/c100135/202611/c02_651798.shtml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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