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政策解读
名称 《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0291/2026-00443 分类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6-10-22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政策解读 《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经市政府六届七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10月22日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通知》(宿政办发〔2025〕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对工程设计阶段造价进行管控。 二、核心目标 将造价管控关口前移至设计阶段,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从“事后核减”向“事前控源”转变,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主要内容 《指引》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晰管控边界,实行指标上限控制。《指引》所列综合和分项参考指标值为新建办公楼、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0类项目设计概算的控制上限,原则上不得突破。该指标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修订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严把调整关口,硬化超限审批约束。项目投资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实际施工中受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确需调整本《指引》中的分项或综合参考指标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及行业专家充分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报批擅自突破上限的,一律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三)列明禁限清单,源头防范形象工程。区分建筑结构与风格、装饰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机电设备五大类别,明确具体管控底线。建筑结构严控异形结构、大跨度结构等设计;装饰工程原则上不使用高档进口石材大面积铺装及复杂叠级吊顶等;景观绿化原则上不使用古树名木、不大规模堆坡造景等;亮化工程不搞大面积夜景及灯光秀等;机电设备严控选用高端设备等。从制度源头杜绝过度设计、“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政策简明问答】《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造价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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