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速读卡|淄博市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级别:市级|类别:税收优惠|有效期:截止 Fri Dec 31|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谁能申报
淄博市产业园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在淄博市完成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从事工业母机研发与生产的企业。
能补多少
• 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加计扣除。
• 可叠加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
• 不重复享受同类型财政直接补助,税收优惠不受限制。
申报条件
• 列入国家工业母机企业清单。
• 从事工业母机研发与生产。
•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 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 在淄博市产业园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
• 在淄博市完成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怎么办
企业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国家四部委。国家四部门开展联合评审与最终确认,清单发布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加计扣除。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支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国家级清单管理机制,推动重点企业研发创新。 ▎ 核心内容 ▎ 税收优惠方式 • 列入国家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加计扣除(依据现行政策口径,适用于制造业企业) ▎ 清单管理机制 • 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确认清单 • 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 申报条件 ▎ 企业资质要求 • 从事工业母机(含数控机床、高档数控系统、核心功能部件等)研发与生产 •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 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准) ▎ 区域适用范围 • 淄博市产业园区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的企业可参与申报 • 企业须在淄博市完成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 申报流程 ▎ 三级审核机制 • 企业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材料 • 省级部门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国家四部委 • 国家四部门开展联合评审与最终确认 • 清单发布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加计扣除 ▎ 政策影响 ▎ 实施时效 • 自国家清单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 适用年度以税务申报期为准,覆盖2026年度及后续年度 ▎ 支持重点 • 支持方向:具体范畴 • 研发领域:高档数控系统、高精度主轴、高性能伺服电机、精密光栅尺等核心功能部件 • 技术门槛:产品需达到GB/T 18400.1—2021《加工中心检验条件》或等效国际标准 • 知识产权:近三年至少拥有2项与工业母机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 ▎ 政策衔接 • 本政策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可叠加享受 • 不重复享受同类型财政直接补助,但税收优惠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