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5年科技赋能产业发展的园区招商激励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政策速读卡|盐城市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激励政策(2025年)——产业园区招商引资
级别:市级|类别:土地政策|有效期:截止 Thu Dec 31|发文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地、纳税地均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能补多少
•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5万元
• 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 独角兽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 瞪羚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 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
• 揭榜挂帅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至500万元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须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备案
• 独角兽、瞪羚企业须经盐城市科技局组织认定并纳入培育库
• 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配套等项目须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立项批复
怎么办
企业向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提交申报材料。实行常态化受理、集中评审、分批拨付。具体申报指南由盐城市科技局另行发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盐城市政府于2025年10月14日印发《盐城市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激励政策(试行)》,聚焦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强化土地要素支撑下的创新主体培育和关键技术研发激励。 ▎ 核心内容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首次认定最高奖励35万元 • 重新认定最高奖励20万元 ▎ 创新标杆企业培育 • 独角兽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 瞪羚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 • 揭榜挂帅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500万元 ▎ 创新平台建设 • 建成全国重点实验室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最高支持500万元 ▎ 科创载体支持 • 认定为省级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最高资助100万元 • 设立域外离岸科创中心:最高资助100万元 ▎ 创新券支持 • 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可申领创新券,最高14万元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须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备案 • 独角兽、瞪羚企业须经盐城市科技局组织认定并纳入培育库 • 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配套等项目须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立项批复 ▎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单项最高额度,适用对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5万元,首次认定企业 • 独角兽企业研发补助:200万元,经认定独角兽企业 • 国家重大专项配套:1000万元,牵头承担单位 • 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500万元,新建/引进平台主体 • 离岸科创中心建设:100万元,在域外设立运营主体 ▎ 申报流程 • 企业向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提交申报材料 • 实行常态化受理、集中评审、分批拨付 • 具体申报指南由盐城市科技局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