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政策2024至2027年
- 发布日期:
- 2023-12-09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拟在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投资绿色低碳项目的企业,可申报支持政策,实施区域限定于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能补多少
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设立10亿元低(零)碳产业园投资基金,对能耗强度低于0.3吨标煤/万元的新招引项目,在考核中适用系数1.2激励。
怎么办
政策自2023年12月发布,有效期至2027年,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渠道申报国家级低碳(近零碳)产业园示范项目,参与全绿电园区及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建设。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23年12月,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41号),明确以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系统推进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 ▎ 核心内容 ▎ 国家级示范创建 • 指导园区申报国家低碳(近零碳)产业园示范项目 ▎ 全绿电园区建设 • 打造长三角首个全绿电低(零)碳产业园 ▎ 绿氢产业布局 • 构建覆盖绿氢制、储、输、用全链条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 项目能效激励 • 对新招引项目,若能耗强度低于0.3吨标煤/万元,在考核中适用系数1.2加权激励 ▎ 财政与金融支持 • 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补 • 组建10亿元低(零)碳产业园投资基金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拟在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投资绿色低碳项目的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导向 • 企业需向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政策咨询与申报材料 ▎ 政策影响 ▎ 适用地区 • 区域层级:具体范围 • 行政区划:盐城市射阳县 • 实施主体: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 政策周期 • 有效期:2024年至2027年 • 依据盐政办发〔2023〕41号文件执行 ▎ 政策来源 • 发布单位: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文号:盐政办发〔2023〕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