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发文单位:
-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面向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的市级专项政策,有效期3年。核心支持包括: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10%奖补(最高500万元)、两化融合贯标奖励30万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最高2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200万元、研发费用增量补助10%(上限300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配套500万元。适用对象为在焦作注册纳税、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企业,重点依托焦作高新区、焦作经开区等平台实施。政策强调产业链精准招商与创新能力建设,不重复享受同类市级资金。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焦作市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以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创新平台建设为核心抓手,系统性支持制造业提质增效和集群化发展。
▎ 核心内容▎ 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转型支持
• 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对入选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创新平台与研发投入支持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配套支持
•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建设补助
• 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超10%的,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重大平台与园区建设
•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焦作高新区、焦作经开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推动产业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图谱开展精准对接,强化上下游配套企业引进▎ 申报条件▎ 企业基本资格
• 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 项目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备案或取得关键建设/认定节点证明▎ 专项条件
• 技术改造类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为近2年内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新设备
• 数字化转型类项目:须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或主管部门认定文件
• 研发投入类补助:以税务部门确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为依据▎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实际效益
• 降低技改与数字化投入成本,缩短投资回报周期
• 提升企业创新能级,增强省级以上平台申报竞争力
• 强化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降低供应链协同成本▎ 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 加速焦作高新区、焦作经开区向高能级产业平台升级
• 推动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
• 提升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及高新技术产业占比▎ 执行期限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 支持方向:补助标准,限额说明
• 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设备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 两化融合贯标奖励:一次性30万元,仅限首次通过国家评定企业
•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最高200万元,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0万元建设补助,新认定且在焦作落地运营
• 研发费用增量补助:增量部分的10%,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 国家级创新平台配套:500万元,须为焦作市内主体牵头建设▎ 附则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 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 具体申报指南由市工信局另行制定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