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发文单位:
- 荆州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市级层面聚焦技术创新的关键产业政策,核心包括:对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10%奖补、单个最高500万元;对研发费用增量部分按10%补助、上限20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500万元/200万元;支持荆州高新区、荆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链式招商并按0.5%奖励引资成果。政策适用于荆州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重点园区及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需满足备案时效、纳税合规、资质认定等刚性条件,每年分两批受理(6月30日、11月30日截止)。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荆州市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方向,以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平台建设与产业链招商为核心抓手,系统性提升制造业创新能级和集群竞争力。
▎ 核心内容▎ 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转型支持
• 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创新平台与研发投入支持
•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总额超5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重大平台与园区建设
•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荆州高新区、荆州经开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推动重点园区完善标准厂房、检验检测、中试孵化等配套功能▎ 产业链招商与营商环境优化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链式招商
• 深化上下游配套企业引进,对成功引进关键配套项目的园区或机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给予引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流程服务机制,强化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技术改造类项目须完成备案或核准,设备投资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且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 研发投入类项目须提供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材料
• 平台类项目须取得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核心价值
• 降低技改成本:设备投资奖补直接缓解企业前期资金压力
• 强化创新激励:研发增量补助与平台认定奖励形成“投入—认定—回报”闭环
• 提升协同效率:通过园区配套升级和链式招商,加速产业集群成形▎ 实施保障机制
• 保障事项:具体措施
• 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优先保障
• 审核流程:实行“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公示拨付”四级管理
• 时限要求:每年集中组织两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分别为6月30日、11月30日
• 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政策▎ 适用对象
• 在荆州市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 荆州高新区、荆州经开区等重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 开展制造业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的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