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发文单位:
- 荆州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智能家电制造及核心零部件、智能控制系统等上下游企业,提供园区基建补助(最高500万元)、新引进项目设备奖励(最高300万元)、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补助(最高200万元/年)及首台(套)装备推广奖励(最高100万元)。申报主体须为荆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需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且未获同类市级支持。政策实施期覆盖2024—2026年,旨在提升本地配套率、研发强度与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构建千亿级智能家电产业集群,推动荆州智能家电产业园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荆州市出台《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产业链强链补链、园区能级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系统性支持智能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荆州智能家电产业园专业化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 支持园区开展标准化厂房、智能物流、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 对纳入市级重点园区建设计划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产业链招商与集聚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智能控制系统、核心零部件、新型显示模组、AI语音交互模块等上下游配套企业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智能家电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集群招商
• 对新引进的智能家电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按其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 技术创新支持
•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批国家级平台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连续两年超5%的,按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 支持首台(套)智能家电装备推广应用,对列入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按实际销售金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家电制造及配套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方向,且未享受过同类市级财政重复支持
• 研发投入类补贴要求企业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加计扣除资料及专项审计报告
• 固定资产投资类奖励要求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产满6个月,提供设备购置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及固定资产入账证明▎ 政策影响▎ 财政支持标准汇总
• 支持方向:补助/奖励标准,最高额度
• 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实际完成投资的10%,500万元
• 新引进制造业项目设备购置:按设备购置额的8%,300万元
• 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补助:按新增额的10%,200万元/年
• 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按实际销售金额的15%,100万元
• 加速形成以整机制造为牵引、关键零部件和智能控制系统协同发展的区域智能家电产业生态
• 推动产业由传统家电组装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节延伸,提升本地配套率和自主可控能力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带动全市规上智能家电企业研发强度年均提升0.8个百分点(2024—2026年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