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发文单位:
- 娄底市人民政府
《娄底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钢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三大产业,提供技术改造(设备投资8%,最高500万元)、数字化转型(贯标奖励30万元、智能工厂100万元)、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中心500万元)、研发增量补助(10%,最高200万元)、园区标准化厂房(100元/㎡,最高300万元)及重大招商项目(固投1%,最高500万元)等多维度支持。政策适用于在娄底注册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及重点园区,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申报投资须为2023年1月1日后发生,且未获中央或省级同类支持。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娄底市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钢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实施。
▎ 核心内容▎ 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转型支持
• 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创新平台与研发投入激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建设补助
• 对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且年度增长超10%的,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 对新建并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重大平台与园区支撑
•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娄底高新区、娄底经开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对园区内新建标准化厂房,按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建设主体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产业链招商与项目落地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
• 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制造业企业在娄设立区域总部或研发总部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娄底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娄底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 奖补资金所涉投资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且未获得过中央、省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 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钢铁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规上制造业企业
• 在娄底布局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国内外龙头企业
• 娄底高新区、娄底经开区等重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关键支持数据汇总
• 支持方向:奖补标准,单项上限
• 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设备投资总额的8%,500万元
• 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补助,500万元
• 研发费用增量补助:增量部分的10%,200万元
• 新建标准化厂房:每平方米100元,300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当年投资额的1%,500万元▎ 附则
•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本政策条款原则上不超过3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奖补
• 具体申报流程、材料要求及评审办法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发布
•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