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发文单位:
- 钦州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措施》于2024年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面向在钦注册、纳统满1年的跨境电商企业,核心支持包括:对公共海外仓按投资额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海外仓租赁费补贴30%、年封顶50万元;对市级产业园基础设施按投入20%补助、最高200万元;对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支持最高8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300万元。配套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及重点企业专员机制,覆盖平台运营、物流、支付、SaaS等全产业链环节。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钦州市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措施》,旨在加快中国(钦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提升区域开放型经济水平。
▎ 核心内容▎ 海外仓建设支持
• 对在境外投资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对租赁使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按年度仓储服务费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
▎ 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
• 支持建设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对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按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 园区内新引进的跨境电商企业,自投产年度起连续三年,按其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50%给予奖励。
▎ 产业链招商与技术创新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物流服务、数字营销、支付结算、SaaS工具等上下游环节开展精准招商。
• 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技术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最高8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 申报条件
• 申请主体须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从事跨境电商相关业务满1年,且纳入钦州市跨境电商企业名录库。
• 海外仓项目须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并投入运营满6个月;产业园项目须通过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 政策影响▎ 资金扶持规模
• 支持方向:补助/奖励方式,单个项目上限
• 公共海外仓建设:实际投资额的10%,100万元
• 海外仓租赁使用:年度仓储服务费的30%,50万元/年
• 产业园基础设施:实际投入的20%,200万元
• 技术创新平台:市级以上认定后一次性拨付,80万元▎ 服务保障机制
• 建立跨境电商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机制,提供注册登记、税务备案、外汇管理、通关便利等“一站式”服务。
• 将跨境电商企业纳入钦州市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实行专员对接、定期走访、问题闭环处理。
▎ 附则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同类政策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由钦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