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发文单位:
- 娄底市人民政府
《娄底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是娄底市面向重点产业链实施的市级激励政策,核心包括对引进优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比≥5%)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并开展关键技术研发。适用对象涵盖招商单位、引荐自然人及落地企业。政策强调项目落地实效、技术先进性与产业匹配度,强化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园区扩容提质与区域创新能级提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娄底市出台《娄底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深化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场景招商等新模式,着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引进一批产业龙头项目和优质创新资源。
▎ 核心内容▎ 激励对象与范围
• 激励对象:成功引进符合娄底市产业发展方向优质项目的单位及个人
• 项目要求:须属于市级重点产业链范畴,具备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及落地可行性
• 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支持方向
• 园区提质:支持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 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 服务保障: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 引进项目须在娄底市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
• 项目投资主体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娄底市重点产业链布局方向▎ 项目要求
• 产业龙头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 政策影响▎ 对招商主体
• 单位奖励: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比例依项目层级另行制定)
• 个人奖励:对成功引荐并促成落地的自然人,给予相应激励▎ 对产业园区
• 支持类别:支持内容,资金用途
• 基础设施:园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信等工程,提升承载能力
• 公共服务:技术创新中心、检验检测平台、人才公寓等配套,强化服务功能▎ 对企业创新
• 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对获批平台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