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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10-30
发文单位:
浙江省政府
摘要:一、起草背景(一)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人才;能补多少: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万亿元,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怎么办:企业需关注政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争取政策支持。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国家战略的推进和全球科技革命的机遇,浙江省积极响应,发布了《关于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政策为的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核心措施包括构建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打造特色协同的产业培育体系。强化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构筑产业导向的人才引育体系,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引入力度;健全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资本市场服务对接;优化开源开放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场景培育和开放。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建议企业抓住机遇,加强创新,提升竞争力。政策自2026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企业需关注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条件。政策解读强调,智能物联产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也是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

一、 起草背景(一)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正式出台,明确提出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科〔2026〕65号),提出要“高质量推进物联网规模化部署应用,打造全域感知、泛在智联、多网融合、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编制《实施意见》,是浙江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发挥数字经济先行优势的重要举措。

(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智能物联产业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融合与应用,能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能化终端产品、技术平台和增值服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引擎。编制《实施意见》,是我省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核心变量”作用,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的主动作为。

(三)深入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的重要举措。智能物联作为“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兼具领先优势和规模效应的万亿级产业集群,能够有效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是我省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支撑。编制《实施意见》,是我省立足产业既有优势、精准补齐发展短板,加强“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一是深入调查研究。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省经信厅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初稿)。期间,省经信厅赴杭州、宁波等地实地走访调研重点企业,系统摸排全省智能物联产业发展情况,召开省级部门座谈会,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和任务要求。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61条,其中无意见24条、采纳22条、部分采纳14条、未采纳1条,对部分采纳及未采纳意见均完成沟通解释。三是履行审查程序。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完成后,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社会风险评估,逐条吸纳审查反馈意见,完成文本修改完善。

三、 主要内容《实施意见》聚焦“打造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总体目标,提出“到2030年,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万亿元,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培育营收超千亿元企业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基本建成世界级智能物联产业集群”,并围绕未来5年工作进行部署,提出5个方面、16条举措。

(一)构建企业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包括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系统布局创新载体、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等重点工作。

(二)打造特色协同的产业培育体系。主要包括推进产业特色集聚发展、强化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

(三)构筑产业导向的人才引育体系。主要包括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引入力度、加强智能物联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

(四)健全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强化国有投资基金引领作用、深化资本市场服务对接、创新多元化融资服务模式等重点工作。

(五)优化开源开放的创新生态体系。主要包括推动场景培育和开放、加强开源体系建设、提升数据要素赋能水平、深化开放合作等重点工作。同时,落实“链长+链主”制,围绕组织领导、要素支撑、运行监测等夯实保障措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意见自2026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正文中涉及对企业、产品、人才等“符合条件”的表述,以最新施行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四、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571-87052718。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人才**;
能补多少?
:产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万亿元,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左右**;
怎么办?
:企业需关注政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争取政策支持。
政策原文来源:浙江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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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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