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发文单位:
- 兴安盟行政公署
《兴安盟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是兴安盟面向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推出的市级综合性支持政策,核心包括: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最高30万元认定奖励、研发费用增量10%补助(上限200万元)、重大制造业项目固投3%补助(上限500万元)、实际利用外资1%奖励(上限300万元)等。政策适用对象为在兴安盟注册纳税、符合产业导向的实体企业,要求无严重失信记录。土地按最低价标准70%供地,担保费率不高于1%,人才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所有奖补均需通过盟级部门联合审核兑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兴安盟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发布《兴安盟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聚焦七大领域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该清单属市级税收优惠类综合性产业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核心内容▎ 财政支持政策
• 对符合产业导向、技术先进、带动性强的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税收优惠政策
• 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政策,对鼓励类产业企业持续适用。
•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20%加计扣除执行国家现行政策。
▎ 土地保障政策
• 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全盟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 金融支持政策
•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工业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最高100万元。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高于1%。
▎ 人才引进政策
• 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产业人才,按层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 配套提供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统筹安排、医疗保健绿色通道等服务保障。
▎ 科技创新政策
• 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且增量超5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
▎ 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 奖励类型:标准,备注
• 实际利用外资:按1%比例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 内资项目(制造业):按实际到位资金0.5%奖励,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总部项目: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需在兴安盟注册独立法人并实质运营▎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兴安盟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隶属本地。
• 项目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导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
• 财政奖补类项目须完成投资备案或取得相关资质认定文件,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 税收优惠类事项严格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税法规定执行,由税务机关依法审核确认。
▎ 政策影响
• 覆盖范围广:适用于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
• 支持力度实:单项最高奖励达500万元,叠加适用财政、税收、金融等多维支持。
• 落地路径清:由盟发改委牵头统筹,各旗县市工信、科技、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受理与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