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才政策3.0版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发文单位:
- 通化市人民政府
通化市人才政策3.0版于2023年实施,聚焦医药健康等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提出六大举措:一是对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和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二是支持不转人事关系的柔性引才;三是提供最长3年免租人才公寓;四是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与医疗绿色通道;五是对新获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六是推行‘项目+人才’引才模式。政策适用对象包括A—D类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及平台承建单位,目标至2027年新增高层次人才超3000人、建成人才公寓500套、工作站总量达20家以上。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通化市于2023年正式发布《通化市人才政策3.0版》,立足东北振兴与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构建覆盖引、育、留、用全链条的人才支撑体系。
▎ 核心内容▎ 安家与科研支持
• 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层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 安家补贴分三年拨付,科研启动经费一次性拨付▎ 柔性引才机制
• 支持企业通过兼职、咨询、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
• 允许人才不改变原单位人事关系,在通化开展实质性工作▎ 住房保障
• 建设人才公寓,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最长3年免租或租金补贴
• 公寓房源优先面向博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及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配套服务保障
• 子女入学: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 配偶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可按规定办理调动或公开招聘;企业就业的,由人社部门推荐对接
• 医疗保障:纳入本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平台引才支持
• 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
•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给予30万元建站补贴
• 补贴资金在平台完成备案并实际运行满6个月后拨付▎ 项目带动引才
• 推行“项目+人才”引才模式,对依托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引进的核心团队成员,同步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 项目须在通化注册落地、独立核算,并产生实际研发投入或产值贡献▎ 申报条件
• 人才须与通化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每年在通化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 柔性引进人才须提供年度在通工作证明材料(含服务协议、考勤记录、成果佐证等)
• 人才公寓申请者须在通化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当地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平台类补贴申报主体须为在通化市依法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人才类型:具体范围
• 高层次人才:符合《通化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D类标准人员,含两院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博士及副高级职称人才
• 柔性引进人才:在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通化户籍人才
• 平台依托单位:在通化市设立并经国家、省、市三级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承建单位▎ 关键成效目标
• 力争到2027年,全市新增高层次人才3000人以上
• 建成人才公寓不少于500套
• 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累计达20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