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才新政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 发文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锦州市人才新政于2023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聚焦构建全链条人才支撑体系。政策面向A/B/C三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与1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建设不少于5000套人才公寓,A类人才可免租10年;支持柔性引才,按劳务报酬50%补贴用人单位,单个项目最高30万元;设立2亿元市级人才发展基金。适用对象须与锦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并全职在岗,涵盖顶尖科学家、领军专家、博士及高级技师等群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锦州市为强化区域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于2023年正式实施《锦州市人才新政》,构建覆盖引进、培育、服务、激励全链条的人才支撑体系,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及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 核心内容▎ 安家与科研支持
• 对新引进的A类(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 B类(领军)人才享受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 C类(拔尖)人才享受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 安家补贴分三年拨付,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度一次性或分期拨付▎ 柔性引才与平台建设
• 支持企业通过“周末工程师”“候鸟专家”等方式柔性引才,按实际支付劳务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单个项目最高30万元
•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建站补贴
• 鼓励“项目+人才”协同落地,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锦转化的团队,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住房保障
• 建设人才公寓不少于5000套,其中市级统筹房源优先保障A、B、C类人才
• A类人才可免租入住10年;B类人才免租5年;C类人才租金减免50%,期限3年▎ 配套服务保障
• 子女入学:A、B类人才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一次
• 配偶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空编内优先安置,企业就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就业补贴
• 医疗保障:A、B类人才享受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及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评价与基金支持
• 推行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 设立市级人才发展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重点支持人才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和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
• 人才分类依据《锦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认定、一年一评
• 须与锦州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并全职在锦工作
• 柔性引才须提供每年累计在锦工作不少于3个月的有效证明
• 人才公寓申请需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申请人须在锦州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政策影响▎ 覆盖范围
• 人才类型:主要适用对象
• A类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 B类人才: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
• C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产业领域高级技师等▎ 实施时效
• 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已享受同类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 人才认定结果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配套待遇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