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发文单位:
-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26日印发,面向全市依法注册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系统部署市场准入便利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减税降费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等十大任务。核心数据包括:企业开办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纳税网上办理率≥98%、政府采购电子化率100%,目标2024年底前实现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不低于12%,企业政务服务满意度超95%。政策执行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双鸭山站点统一入口。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双鸭山市于2024年2月26日正式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部署十项重点任务,旨在全面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竞争力与政务服务效能。
▎ 核心内容▎ 十大重点任务
• 提升市场准入和退出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便利企业获得经营场所,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前置服务
• 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国家及省级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与智能办税
• 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覆盖率
• 优化登记财产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过户“一窗联办”
• 优化办理破产服务,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
• 优化获得金融服务,强化政银企对接,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覆盖面
• 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清理隐性门槛和壁垒
• 优化市场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 优化政务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范围▎ 申报条件
• 适用于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涉及税收优惠事项的,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及黑龙江省税务局现行有效政策适用条件
• 享受用地清单制、不动产联办等服务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及项目合规性材料
• 所有事项均以线上政务服务平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双鸭山站点)为统一入口▎ 政策影响▎ 预期成效指标
• 指标类别:目标值,实施时限
• 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限:≤0.5个工作日,2024年底前
• 不动产登记平均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2024年底前
• 纳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率:≥98%,2024年底前
•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率:100%,2024年底前
• 推动双鸭山市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 力争2024年度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不低于12%
• 企业对政务服务满意度目标值达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