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四平市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是市级技术创新类重点项目,落地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嘴经济开发区,聚焦智能电网装备、储能系统、风电光伏智能运维装备及氢能关键部件等领域。政策面向在四平注册的法人主体,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比≥15%、建设周期≤36个月。支持力度包括:按实际固投8%补助(最高2000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国际/国家标准制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适用对象涵盖整机制造企业、核心零部件商、系统解决方案商及具备中试能力的科研团队,旨在强化吉西南新能源装备制造高地建设,深度对接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需求。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四平市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四平红嘴经济开发区,属市级技术创新类重点项目,聚焦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红嘴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东北亚区域几何中心,为东北地区运输半径最短的核心园区之一。
园区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协同发展格局,集聚巨元瀚洋等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依托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加速推进,区域内光伏、风电项目密集落地,新能源产业配套需求持续增长。
▎ 核心内容
• 项目定位为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于一体的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平台
• 重点发展智能电网装备、储能系统设备、风电光伏智能运维装备、氢能制储运加关键部件等方向
• 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及配套基础设施
• 项目纳入四平市年度重点产业项目库,享受市级统筹协调与专班推进机制▎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四平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
• 项目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要求,技术路线明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合作基础
• 投资强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
•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
• 项目用地须位于红嘴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保准入要求▎ 政策支持方式
• 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 入园企业可优先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上级政策支持▎ 政策影响▎ 产业带动效应
• 强化四平市在东北地区新能源装备产业链中的关键节点地位
• 推动本地装备制造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
• 加速形成覆盖“材料—部件—整机—系统—服务”的区域产业集群▎ 区域协同价值
• 衔接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建设需求,提升新能源项目本地化配套率
• 支撑四平市打造吉西南新能源装备制造高地战略目标
• 助力红嘴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支持类别:标准,执行依据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实际完成投资的8%,最高2000万元,《四平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四政发〔2023〕12号)
• 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500万元/个,《四平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四办发〔2024〕5号)
• 标准制定奖励:国际标准100万元、国家标准50万元,同上
• 研发投入占比要求:≥15%,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修订版)▎ 适用对象
• 新能源智能装备领域整机制造企业、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 具备中试能力或产业化基础的高校院所技术团队、新型研发机构
• 参与吉林省新能源重大工程配套建设的省内外龙头企业区域总部或生产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