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制造业转型发展
- 发布日期:
- 2024-11-19
- 发文单位:
- 辽源市人民政府
辽源市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须属鼓励类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60%、纳入市级先进制造业企业库、纳税信用A/B级。截至2024年6月,已精准识别143户企业,累计落实抵减税额8642万元。政策通过‘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机制实施,由税务首席联络员全程对接,并与工信、科技部门开展季度联合复核,确保资格动态合规。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聚焦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需求,精准落实国家及省级税收优惠政策,强化跨部门协同,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税制支撑。
▎ 核心内容▎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依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 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 税收服务机制创新
• 组建“税收我来帮”金牌服务团队,由税务业务骨干担任首席联络员。
• 建立“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工作机制,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推送转变。
• 第一时间对接企业,动态掌握企业投资置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关键信息。
▎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制造业项目。
•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需纳入辽源市工信、科技部门联合认定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库。
• 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且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 政策影响▎ 覆盖范围与成效
• 指标:数据
• 已摸排潜在适用企业:217户
• 完成名单审核并纳入政策享受范围:143户
• 累计落实加计抵减税额:8,642万元(截至2024年6月)▎ 协同机制
• 与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
• 每季度开展政策适用性联合复核,确保名单动态更新、资格持续合规。
• 对新投产制造业项目实行“税务预辅导”,提前介入政策适配评估。
▎ 申报流程
• 企业无需单独提交申请,由税务机关依据多部门数据比对结果自动标识资格。
• 首次享受前需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加计抵减声明备案。
• 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加计抵减额,系统自动校验计算。
•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接受税务机关对加计抵减适用条件的专项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