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石化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发文单位:
- 松原市人民政府
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核心聚焦绿色化工、精细化工、氢基化工三大方向,构建“1+2”产业体系,目标建成千亿级化工产业集群。政策明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要求项目完成环评、能评、安评批复并在园区注册独立法人。园区在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设立专属审批窗口,推行领办、代办、帮办及“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服务,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签约到开工周期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适用对象为符合主导产业的新建、扩建、技改制造业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聚焦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方向,构建“1+2”产业体系(即以石油化工为支柱,精细化工、氢基化工为两翼),全力推进千亿级化工产业集群建设。上游依托吉林油田保障原油供给,中游形成集炼化、储运、深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条,下游加快向高附加值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延伸。
▎ 核心内容▎ 政务服务优化
• 在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设立园区专属审批窗口
• 建成企业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
• 全面推行领办、代办、帮办及“一件事一次办”全程一站式服务
• 打造清新政商关系,营造惠商、亲商、爱商浓厚氛围▎ 产业定位与支持方向
• 重点支持: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
• 主导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氢基化工三大细分赛道
• 强化产业链协同:鼓励延链、补链、强链型项目落地▎ 申报条件
• 项目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要求
• 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 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手续齐全并取得批复
• 项目单位须在松原市石化园区注册独立法人实体,依法纳税、独立核算▎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实际价值
• 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高频事项“园区事园区办”
• 企业从签约到开工平均周期缩短至90个工作日内
• 一体化平台提供政策匹配、要素对接、问题协调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 支持维度:具体措施
• 服务效能:审批窗口前置、全程帮办代办
• 产业适配:优先保障绿色化工、氢基化工项目用地指标
• 协同支撑:联动吉林油田、长岭天然气等本地资源开展供应链对接▎ 适用对象
• 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方向的新建、扩建、技改类制造业项目
•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 开展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及产业化基地
